近期交警在夜查行动中
查处了一位“特殊的”驾驶人
都说家长是孩子的老师
可偏偏就有这样一位不靠谱的妈妈
竟然带着孩子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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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惑操作
亲妈酒驾车上还有两娃
7月27日0时许,汨罗交警大队在新市镇汨新大道(S)G跨线桥下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车驾驶人有饮酒嫌疑。
该车驾驶人郑某经呼气酒精测试,结果为32.1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车上搭载两名4岁多的小朋友。随后民警通知郑某家人前来接走两名小孩,并对郑某进行批评教育。
郑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处以罚款0元,同时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
首次酒驾可能是无知
而二次酒驾就是明知故犯屡教不改
对于这样“不长记性”的违法行为
驾驶人面临的将是更为严厉的处罚
三轮摩托车追尾小车
一查竟是再次无证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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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18时16分,岳阳县长丰路与城南路交叉路口,三辆小车正在等待绿灯放行,这时后方一辆三轮摩托车没有丝毫减速,径直追尾撞上前方一辆蓝色小轿车。在惯性作用下,蓝色小车又追尾前方一辆黑色小车。
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到现场处置,该事故造成三车不同程度受损,并导致蓝色小车驾驶人谢某及其妻子轻微擦伤,所幸无大碍。
民警闻到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身上散发着很重的酒味,有饮酒嫌疑。张某称,当天中午他在朋友家聚餐,一个人喝了一次性塑料杯的白酒约二两多。酒劲未消仍坚持驾驶,随后因注意力不集中、手脚不听使唤,没能及时刹车,酿成三车追尾事故。
经查,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而且年10月13日曾因无证驾驶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此次属“二次酒驾”。
张某呼气酒精测试结果高达mg/ml,其血检结果为.2mg/ml,属醉驾。
经认定:
张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其因无证驾驶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被合并处以罚款元的处罚;
其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已被岳阳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将面临刑事追责,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知识拓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p>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湖南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一旦被查处,交警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属于“二次酒驾”。“二次酒驾”的除了要被罚款、拘留外,机动车驾驶证还将被吊销,且两年后才可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即使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此前的酒驾违法记录也不会消除。
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持续进行时
请广大驾驶人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岳阳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