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精神障碍的分类中有一组疾病被称为神经症,初闻其名难免会令人联想到:神经症不就是常说的神经病吗?产生此种联系的人立刻对神经症患者敬而远之。
此言差矣,人们通常口头上讲的神经病实际上是指精神疾病,这种说法本身包含浓重的歧视和侮辱味道。而医学上所说的神经病一般指神经内科的一些疾病,这些疾病基本上都有肯定的器质性病变存在。与此不同的是,神经症可以出现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躯体不适症状,但是这些症状没有可证实的器质性病变作基础,并与病人的现实处境不相称,在外人看来甚至有些荒谬,但患者本人对存在的症状感到极度痛苦和无能为力。一般来说,患者的自知力完整或基本完整,也就是说,患者对自身的状况有自知之明,此外还具有强烈的求治愿望,这又和精神分裂症等精神病性障碍有所不同。
因此,不能将神经症简单的称为神经病,或精神病。
如果要给神经症下一个定义的话,可以这么说,神经症是一组主要表现为焦虑、抑郁、恐惧、强迫、疑病症状、各种躯体症状,或神经衰弱症状的精神障碍。、
顾名思义,从症状上看,神经症自然可以分为:焦虑症、抑郁性神经症、恐惧症、强迫症、疑病症、神经衰弱、癔症等。尽管神经症有这么多的种类,它们还是有一些共性的特点。
神经症的起病通常与社会心理因素有关。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与发展,日那口城市化、居住环境日渐稠密、社会竞争激烈、社会动荡等均导致人们的精神紧张,而这种精神紧张在神经症发病中的作用日益突出。
患者常具有某种特定的人格特征。神经症常见于情绪不稳定和性格内向的人,个性具有多愁善感、焦虑素质、刻板、过于严肃、悲观保守、以及孤僻等特征。
不难发现和症状相符的器质性病变。神经症的症状可以在多种躯体疾病中见到,但是不能称之为神经症,神经症目前仍被认为是一种功能性精神障碍。
社会功能相对完好。神经症患者的生存能力、学习和工作能力,以及人际交往能力基本完好。这种完好是相对的,和重性精神病相比,神经症的社会功能是完好的;但是和正常人相比,这种完好大打折扣,患者在坚持学习、工作和人际交往方面非常吃力,效率低下,适应性很差。
自知力存在。神经症患者对自身的状况具有良好的认识,他们的现实检验能力正常,也就是说,对于环境和自身都能做出正常判断。即使有时不接受医生的诊断,只要仍在主诉症状、仍有摆脱症状的强烈愿望,也不能说他们没有自知力。
温馨提示:疾病诊治需视个体情况而定,具体请咨询医生。以上观点谨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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