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巴传媒(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供稿)
随着天气逐渐转热,广大群众旅游、出行相对增加,辖区交通压力增大,四川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九大队紧紧围绕“防事故、保通畅、护发展”工作主线,全力开展“奋进2号”、“百日行动”、“减量控大”等专项行动,坚决有效遏止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平安、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5月12日
大队在开展“百日行动”专项行动中
连续查获两起因吸食毒品后驾驶证被注销
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5月12日15时41分,按照大队开展“百日行动”专项行动安排部署,天全警务区泸定警组在泸定收费站执行勤务时,在对一辆川L籍银色东风牌轻型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汪某提供的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执勤民警将驾驶员带至警务区进一步核查并对其进行尿检,尿检结果呈阴性。经查:驾驶员汪某今年33岁,在年1月因为吸食毒品被社区强制戒毒,其驾驶证也在年1月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汪某却抱着侥幸心理从炉霍县出发驾车回乐山,不曾想刚驾车到泸定收费站就被高速公安当场查获。
5月12日15时40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川A籍银色长安牌轻型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梁某提供驾驶证同样处于注销状态,执勤民警将驾驶员梁某带至警务区进一步核查其信息并对其进行尿检,尿检结果呈阴性。经查:驾驶员梁某今年26岁,在年12月因为吸食毒品被社区强制戒毒,其驾驶证也在年12月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梁某却抱着侥幸心理从泸定县出发驾车回成都,不曾想刚驾车到泸定收费站就被高速公安当场查获。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出具了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并通知其15日内到大队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汪某、梁某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款元的处罚。
高速公安温馨提示
驾驶证被注销后仍继续开车上路,等同于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七条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五)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六)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七)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八)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
(九)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十)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无证驾驶危害大,请广大驾乘朋友遵守法律法规,切勿以身试法。
审核:黄良富本期责编:肖宵编辑:毛莉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