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7月26日10时26分,吉林高速公安长春分局巡逻五大队民警在巡逻至珲乌高速王府收费站附近时,发现一辆黑E牌照小型轿车在行驶过程中忽快忽慢,行迹十分可疑。
在对车辆和驾驶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张某神色恍惚,闪烁其词,这样异常举动引起了具有较强毒品查缉能力的五大队四中队中队长余伟群的格外注意,在对证件检查时发现张某使用的驾驶证疑似伪造,随后通过公安交管平台查询确认当事人张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
同时发现张某出示的驾驶证副本后侧藏有0.23g白色晶体粉未,并在车内发现疑似自制冰壶吸毒设备。
种种迹象表明张某可能存在吸食毒品后驾车嫌疑。执勤民警立即对张某进行了酒精和毒品检测。经多项毒品联合检验,检验结果呈阳性,证实驾驶员张某近期内有冰毒吸食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对驾驶人张某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20日行政拘留和罚款。接下来将进一步追究嫌疑人刑事责任。
“毒驾”到底有多可怕?
研究表明,酒后驾车比正常反应慢12%,“毒驾”则比正常反应慢21%。“毒驾”者吸毒后会v产生精神极端亢奋甚至妄想、幻觉等症状,直接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以致完全丧失判断力。
你永远都无法想象一个凭着幻想开车的司机,最终会驶向何方.....看看下面这些触目惊心的毒驾事故!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吸毒成瘾的可以根据《禁毒法》的相关规定实施社区戒毒,对吸毒成瘾严重的可以实施强制隔离戒毒。
关于吸毒人员驾驶证:
公安部颁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患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以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驾驶证申请时,会核查申请人是否有吸毒行为记录,审查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条件证明。对三年内有吸毒行为记录以及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不满三年等情形的,将不予受理。同时,申请人在申请驾驶证时,应当如实申告是否具有以上不准申请的情形,并对申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涉毒驾驶人在两种情况下会被注销驾驶证:一是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是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或者社区康复措施的。驾驶人因涉毒被注销驾驶证后,三年内没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已满三年的,可以重新申请驾驶证。
来源: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春分局
编辑:刘尧编审:张海燕终审:张景春
版权所有:吉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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