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学校: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19号)(见附件1)、《龙岩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岩教综〔〕68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受理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户籍或居住地(须办理武平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武平县;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武平县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或持有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福建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二)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龙岩市教育局,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武平县教育局。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按省教育厅安排的两个时间段,年我县开展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系统开放时间为规定时间段的每天7:00-24:0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开放。
(一)第一次:
网络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9日
现场确认时间:6月24日至7月日(上班时间)
(二)第二次:
网络报名时间:11月9日至11月20日
现场确认时间:11月25日至12月4日(上班时间)
三、网上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应在相应认定机构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