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创伟职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徐创安培﹝﹞21号
关于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班的函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无证上岗的特种作业人员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可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处以1万至2万元的罚款。引发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并处,并追究行*、民事、刑事责任。请各用人单位务必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取证和复审换证,以免承担更多的安全责任及培训经费损失。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区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必须进入省厅批准的安培中心培训,由培训中心按程序网上申请考核,组织到考核中心考试。现将年5月电工、焊工、高处作业培训计划函告如下:
一、培训范围:
1、未取证的电工(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工(电焊、气焊、气割等)、高处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2、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三年需提前复审的电工(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工(电焊、气焊、气割等)、高处作业工。
二、报名及上课时间:省市局系统要求,报名资料齐全方可审核考试,为了确保及时考试取证,请把参培学员的报名资料务必在开课前提交齐全,再参加培训考试。由于考试人员较多,具体考试时间以考试中心最终安排为准,请参培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