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教秘〔〕18号
关于做好年宣城市普通高中
特招优秀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市直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现就做好我市年普通高中特招优秀运动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
3.坚持运动成绩和中考成绩双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计划单列到校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1.本市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本年度中考且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达到5C等级及以上。
3.年7月1日-年2月1日期间代表我市参加安徽省青少年单项锦标赛(所涉项目为省十五运会青少年部设置项目)或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
三、招生学校及特招条件
宣城市年普通高中特招优秀运动员招生学校及特招条件见附件。
其中:泾县第二中学招生计划:18人。
特招省级竞赛成绩前8名,且年中考成绩不低于泾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60%的运动员,按照中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18名,录满为止。
泾县二中招生计划
四、招生录取程序
1.符合特招条件的运动员,本着本人自愿的原则,按照有关要求填报相关表格报至当地教体局,并提供该运动员参加安徽省青少年单项锦标赛的秩序册、成绩册、身份证以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待录取后退回)。
2.年7月1日-年2月1日期间代表我市参加安徽省青少年单项锦标赛(所涉项目为省十五运会青少年部设置项目)或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比赛取得前八名的运动员,由各县市区教体局将审核后的审批表、录取承诺书和佐证材料于6月29日前报至市教体局竞训科,逾期上报,不予受理,责任自负。市教体局竞训科会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对上报的特招运动员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宣城教体信息网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安排该批次特招的优秀运动员在普通高中提前批次录取。
3.录取学校负责及时发放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制作并加盖“宣城市普通高中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其他普通高中不再录取。
五、有关要求
1.各县市区教体局在下达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时,须将本地普通高中特招优秀运动员计划一并下达,报市教体局审核。
2.各县市区教体局及相关普通高中要积极配合做好优秀运动员的特招录取工作,确保特招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3.特招的优秀运动员一旦被特招录取,不得报考其他普通高中。凡在特招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特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宣城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年5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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